平顺县特殊教育学校办公设备询价公告
平顺县政府采购中心询价公告
平顺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平顺县特殊教育学校委托,对其所需办公设备进行询价采购,兹邀请合格报价人参加密封报价。
一、项目编号:平政采〔2015〕XJ-12
二、项目名称:办公设备
三、报价内容:
1、本次询价共分一包:报价人可对整包进行报价(必须按经营范围报价)。所报内容必须完全响应本询价公告所列示内容。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具体内容详见本询价公告采购明细表。
预算:46000元
2、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要求以本询价公告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等的相应要求为准。
3、交货时间:
4、交货地点:平顺县特殊教育学校
5、服务要求:
□须安装、调试 | 维修响应时间:小时 |
□主要配件、选配件、耗材清单及价格 | 软件要求:(免费升级期: 、用户数个等) 、用户数个等) |
□须提供制造商服务、技术培训、辅导 | |
□须提供售后服务网点、人员、设施情况 | 其他: |
平顺县特殊教育学校政府采购明细表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太阳能路灯 | 5米高LED30W光源 | 个 | 2 | 90W电子板100A电瓶 |
太阳能路灯 | 4米高LED30W光源 | 个 | 4 | 90W电子板100A电瓶 |
电视 | 42寸液晶显示屏 | 台 | 2 | |
花箱 | 木质(120厘米×120厘米×70厘米) | 个 | 6 | |
幼儿桌 | 中空吹塑160厘米×60厘米50×厘米 | 张 | 2 |
四、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1、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加工、供应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询价公告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
2、报价人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除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依检察登记注册的企业检察人或其它组织。
3、报价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检察律、检察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检察》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检察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检察律、行政检察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资质条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报价一览表原件加盖公章)
五、报价时间及地点(即报价截止时间及地点)
1、报价时间:2015年4月26日18时前(北京时间)
2、报价地点:平顺县政府采购中心(注:以快递方式邮寄,包括报价人姓名、联系方式)
3、根据各供应商询价报价表确定供应商发放成交通知书。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平顺县特殊教育学校 | 集采机构:平顺县政府采购中心 |
地址:平顺县 | 地址:长治市平顺县财政局 |
联系人:岳开英 | 项目联系人:朱幸福 |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0355-8926719 |
邮政编码:0474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