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定县法院依托法庭将纠纷化于无形

30.06.2015  18:05

 

近年来,平定县法院注重以派出法庭为依托,设立三个“民事调解指导中心”,构建了“大调解”格局,为农村、农民、农业“三农”提供了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

 

在实践中,该院逐步形成了一套完整、有效的调解体系:一是及时主动诉外调,当好社会“稳压器”。针对诉外调解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的优势,着力法院与其他司法部门及职能部门、派出法庭与辖区各乡镇司法所、村委会联系机制的创建,把一部分案件委托给司法局、司法所、村委会等相关组织进行调解,或与该组织联调,既可以分流案件又可以减轻该院审判压力。法院在诉前纠纷的化解上实现了院与局、庭与所的密切联系和与相关职能部门的联动。近三年来,该院主动介入的诉外调解案件达到500余件,诉前调解达千余件。二是诉讼调解重方法,案结事了促“双赢”。对于诉前无法化解而形成诉讼的案件,通过“三抓三放”提升法庭的调解率,即:抓开庭前调解,让当事人充分释放不满情绪;抓庭审过程调解,让双方放下敌对情绪;抓庭后调解,让双方放下后顾之忧。三是重视加强法院自身建设,逐步完善配套部门,及时引导当事人诉讼、提供法律服务。设立了由院长、分管立案工作的副院长、立案庭庭长、副庭长、信访处负责人衔接的“司法门诊”体系,积极做好日常诉讼、信访引导工作,对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疗法,力求把纠纷的解决引到正确的轨道;对于辖区出现的重大纠纷,及时启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的多元调处机制;在乡镇司法所、村委民调组织参与调解达成协议的基础上,法院各业务部门认真审查并予以确认其调解的法律效力,保障当事人的正当权益,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

责任编辑:武文静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2022年8月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法院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机关2022年8月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