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监抽查显示 平均五个灯具里就有一个不合格
记者2月25日从省质监局获悉:该局近期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老视成镜(老花镜)、灯具、LED灯、美容美发器具等消费品质量监督抽查,多种消费品存质量问题。
此次共抽查11种消费品质量,其中,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定配眼镜、保险箱(柜)、防冻液、制动液、陶瓷砖6种产品的不合格检出率为0,未发现质量问题。洗涤用品、老视成镜、灯具、LED灯、美容美发器具5种产品的不合格检出率分别为3.2%、13.3%、20%、6.5%、3.7%。
在灯具抽查中,此次监督抽查共涉及我省28家生产经销企业(其中生产企业7家、经销企业21家)的35个批次产品,共涉及固定式灯具、可移式灯具、嵌入式灯具三种产品,重点对结构(走线槽)、电源连接方法、外部和内部接线截面积、防触电保护、耐热、耐燃烧防引燃、绝缘电阻和电气强度、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谐波电流限值等9个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合格28个批次,不合格7个批次(涉及省内企业生产的1个批次,省外企业生产的6个批次),不合格检出率为20%。存在的主要质量问题是结构(走线槽)、外部接线(截面积)和内部接线(截面积)、绝缘电阻和电气强度项目不合格。
省质监局有关人士介绍,外部接线(截面积)和内部接线(截面积)项目不合格的产品主要是导线过细,承载电流的能力降低,在使用时导线会发热,时间一长导线绝缘性能会大大降低,严重时会使电线烤焦,发生短路而引起着火,给使用者留下安全隐患。其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企业为了缩减成本,偷工减料,使用截面积达不到标准要求的电源软线;同时,部分企业使用价格低廉、质量低劣电子元器件进行拼装生产;灯具产品企业多是一些小型企业,从业门槛低,一些小企业不具备基本的生产条件,就纷纷走马上线,对标准缺乏了解或了解的不透彻,缺少必要的检测设备及检测手段,致使产品不合格。 在此次质量抽查中,山西山姆士超市太原建南店在售的佛山市顺德区勒流镇盈科照明电器有限公司生产的台灯存有安全隐患,太原市迎泽区宏亮美容美发用品行出售的电吹风存在质量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