骆惠宁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议 研究民生领域有关工作
进一步做好民生改善和保障工作
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省委召开常委会议
省委书记骆惠宁主持
8月30日,省委书记骆惠宁主持召开十一届省委第38次常委会议,研究民生领域有关工作,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办法》,研究我省贯彻落实中央群团改革工作座谈会精神的意见,听取太原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汇报,审议《太原都市区规划(2016-2035年)》等。
会议分别听取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住建厅关于全省城乡居民就业收入、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发展、保障性安居工程、采煤沉陷区治理搬迁安置工程推进情况的汇报,对做好下半年民生工作提出要求。会议认为,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坚持把改善民生摆在突出战略位置来抓,形成了一批特色和亮点。今年上半年,全省城乡居民就业收入、社会保障、义务教育、安居工程和采煤沉陷区治理搬迁安置等民生领域重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明显成效,全年相关民生工作目标能够实现。同时也要看到,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相比,民生工作还存在一些短板,人民群众生产生活还有不少困难。各级党委政府要牢记习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对改善民生的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更大的力度、更实的举措做好民生工作。要以发展夯实民生基础,注重培育能够带动就业创业的产业和商业形态,多措并举提高城乡居民收入。要以攻坚保障民生目标,全面推进习总书记强调的12项民生实事,如期完成省政府承诺的10件实事。要以改革破解民生难题,用改革的办法消除体制机制障碍,加快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要以共建推动民生共享,加强政策引导,更多运用市场手段,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民生建设。要以投入兜住民生底线,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做好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办法》。指出,在总结分析近几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践的基础上,结合中央新的要求,对相关制度规定加以修改完善,制定我省实施办法,有利于进一步增强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系统性、针对性和有效性,更好地加强作风建设,必将对各级各部门制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起到引领示范作用。省委常委要带头贯彻落实。
会议指出,去年以来,我省群团改革取得积极进展,总体态势良好。进一步深化群团改革工作,要以习总书记关于群团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群团改革工作座谈会精神为指引,切实加强党对群团工作的领导,把握群团改革的正确方向,直面突出问题,始终坚持把强“三性”、破“四化”、促创新贯穿群团改革全过程,突出抓好加强群团组织党的建设、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扩大群团组织和群团工作有效覆盖、深化机构人事制度改革等重点工作,以群团改革的新成效推动群团工作迈上新台阶。
会议听取关于太原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的汇报,指出,近年来,太原市在大气污染防治上采取一系列措施,取得一定成效,但目前环保形势仍然十分严峻。太原市提出的工作措施体现了标本兼治、精准到位,关键是抓好落实。实现太原市环境空气质量明显好转,这是省委的要求,也是全省人民的期盼。整改工作要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会议审议并原则批准《太原都市区规划(2016-2035年)》。指出,太原都市区规划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遵循城市发展规律,具有较强的战略性、前瞻性、实践性。要健全实施机制,定期评估、动态优化,扎实推进规划落地。省政府要加强对太原都市区建设的领导,有关部门和市县都要树立大局观念,共同抓好这项战略工作。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