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秭归县人大出台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工作办法

30.10.2014  16:57

近日,秭归县人大常委会以正式文件印发了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县人大代表工作办法。

该办法规定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的主要方式是召开座谈会、定点约见和入户走访等形式。

办法规定联系的主要内容,一是向代表宣传党和国家的重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通报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情况;二是征求代表对“一府两院”贯彻执行法律法规,落实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情况的意见和建议;三是对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与所联系的代表一道对问题进行梳理分析,帮助形成代表建议;四是了解代表履行代表职务情况,对代表在履职过程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给予排忧解难,释疑解惑。

办法对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提出明确要求,一是每年联系代表不得少于两次;二是对代表提出的意见、批评和建议要做好记载,需要及时提交“一府两院”办理的重点事项,应将书面报告或建议交由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按照相关程序转交“一府两院”办理。

该办法还详细附有25名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186名人大代表名单,既便于组成人员明白所联系的对象和任务, 也便于代表对口联系常委会组成人员。

(湖北省秭归县人大 周 平)

责任编辑: 沈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