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常住人口达3664万人 与2010年相比增加90万人

19.02.2016  08:38

      2月18日,记者从省统计局获悉:我省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圆满完成,数据显示2015年底全省常住人口为3664万人。
        按照国家统计局的统一部署,本次抽样调查以省为总体,县为次总体,采用分层、二阶段、概率比例、整群抽样方法抽取样本,在全省抽取了11个市、119个县(市、区)的1260个乡(镇、街道)、4000个村(居)委会,进行数据调查。
        调查结果表明,全省人口出生率为9.98‰,死亡率5.56‰,自然增长率为4.42‰。据此推算,2015年底全省常住人口为3664万人,其中:男性人口1879万人,女性人口1785万人,总人口性别比为105.27(以女性为100)。
        与2014年相比,出生率下降0.94个千分点,死亡率下降0.37个千分点,自然增长率下降0.57个千分点,常住人口增加16万人。与“十一五”期末的2010年相比,出生率下降0.7个千分点,死亡率上升0.18个千分点,自然增长率下降0.88个千分点,常住人口增加90万人。
        出生率的下降,主要受生育旺盛期妇女(20-29岁)逐年减少和生育意愿降低双重叠加因素的影响。(记者 冷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