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法院推行“1+1”帮教模式助青年法官成长

23.01.2015  11:31

中国法院网讯 (王坚)“这篇判决书的争议焦点缺失,没有抓住导致纠纷发生的‘症结’,以致说理针对性不强。如能够列明及找准讼争双方的争议焦点,围绕焦点来说理,那论理的针对性和层次感就强多了”。1月19日上午,广西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的一位资深法官正在指导一名年轻的初任法官修改一份商事判决书初稿,这是该院推行资深法官与青年干警“1+1”帮教机制的一个缩影。

为引导青年干警尽快在岗位上成才,更好地担负起法院工作重任,2014年以来,兴宁区法院积极致力青年干警教育培训,把新招的大学生和硕士研究生安排到审判、执行一线岗位接地气 、知民情、解难题,采取由资深法官与青年干警“1+1”帮教形式,由资深法官将化解矛盾、庭审驾驭、文书制作等实务方面的经验和技巧一对一地对青年干警进行言传身教,逐步提升青年法官博采众长、学以致用、明析法理、辨别是非的能力。

在“1+1”帮教机制中,法官“老师”以案讲法,讲授审判实践中的具体问题,传承司法经验,促使青年干警将理论知识向实践能力有效转化;同时,法官“老师”定期对学员参与庭审给予示范,组织开展各类庭审观摩,使青年法官在“学中干、干中学”,在实践中得到锻炼和提高。

此外,“1+1”帮教机制还包括为青年干警成长提供锻炼机会,对于有重大影响、案情复杂的案件,优先安排青年法官参加由资深法官担任审判长的合议庭,由法官“老师”在庭审“实战”中向青年法官传授司法经验,指导青年法官办好重大、复杂、疑难案件,直至青年法官能够独当一面担任主审法官。另外,“1+1”帮教机制还要求青年干警积极投身“法官进社区、下乡镇”活动,增进与群众的感情,增长实践知识,学习做群众工作的本领,以此提升青年干警业务能力,促使其更好地投入审判工作。该院还建立帮带工作考核簿,对帮带的资深法官和青年法官进行综合评价,成绩计入年终考核。

 

自推出“1+1”帮教机制以来,该院青年法官加深了对自身职业的认识,加强了对社情民意的了解,提高了业务工作能力。在广西高院举办的2014年全区法院“优秀示范庭审”评比活动中,该院2名青年法官主持的案件庭审入选全区法院“优秀示范庭审”。(来源:中国法院网)

责任编辑:侯成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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