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脱贫攻坚帮扶政策措施精准落实到村到户的若干意见
晋脱贫攻坚组〔2016〕45号
精准落实帮扶政策措施,是保障农村贫困人口脱贫的重要支撑。为确保年内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享受到帮扶政策措施支持,促进贫困群众真正受益,提升贫困群众获得感,现就帮扶政策措施精准落实到村到户提出如下意见:
一、精准落实生态补偿扶贫政策。新一轮退耕还林和干果经济林提质增效政策要精准落实到户;生态治理脱贫和生态保护脱贫政策要精准落实到人。今年提前启动实施的2017年度120万亩新一轮退耕还林补贴,年底前将第一年国家每亩补助500元和第二年省级每亩配套补助150元,兑现到退耕贫困户。2016年干果经济林提质增效项目优先保障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2017年贫困县造林绿化工程全部安排扶贫造林专业合作社实施,合作社贫困人口比例要占到60%以上,劳务费的60%以上要支付给参与工程建设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贫困县60%以上的护林员岗位提供给建档立卡贫困户,今年中央安排我省的林业管护补助7000万元,全部用于36个国定贫困县新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管护员。确保培训上岗后的贫困劳动力护林员,年底至少领到1个月的管护工资。
二、对贫困户发展特色农业实行特惠补贴政策。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特色农业,在享受现有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标准的基础上,杂粮补贴每亩增加25元,薯类补贴每亩增加50元,中药材补贴每亩增加200元。支持各市县从实际出发制定养殖业特惠补贴政策。贫困户特惠补贴资金从切块到县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安排,通过“一卡通”直接发放到户,由县扶贫部门会同财政、农业部门组织实施。
三、加快推进光伏扶贫资产收益到村到户。抓紧推进2015年和2016年光伏扶贫项目建设进度,加快落实光伏扶贫资产收益分配办法,确保电站收益落实到村到户。临汾和大同市的五个试点县,要督促光伏扶贫试点项目承建企业严格履行承诺,足额兑现光伏扶贫资产收益,企业不能兑现的由当地政府筹资解决,五个县至少惠及400个建档立卡贫困村,1万个以上建档立卡贫困户,每村增加集体经济收入5万元。对2016年第一批下达的村级电站规模指标,已经建成并网的村级电站,电网企业要按月及时结算基础电费。各级政府主管部门要优先对扶贫电站项目备案,并指导村级电站项目及时申报国家,尽快纳入国家财政补贴目录。电网企业应在收到国家补贴资金后,及时向用户转付。
四、支持贫困人口参加就业培训并落实补贴政策。12月份,面向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集中开展培训就业扶贫对接服务月活动。通过走村入户、寻访调查,准确掌握贫困劳动力培训就业需求,针对性提供职业指导、职业培训、劳务输出等就业服务,努力实现“精准培训一批、信息储备一批、培训输出一批、政策落实一批”的目标。对参加培训的贫困劳动力,按规定给予600-1200元的职业培训补贴;对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的贫困劳动力,按规定给予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对为贫困劳动力提供免费劳务输出服务的机构,按规定给予300-800元的职业介绍补贴。
五、推进省属企业产业扶贫项目精准对接贫困户。省属企业要细化量化帮扶目标任务,做好产业扶贫项目与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接。年底前,每个项目必须建立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模式,将辐射带动效应落实到相关联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并由当地将项目收益落实到村到户到人。省属企业农业开发公司要与帮扶贫困县建立劳务输出对接机制,为贫困人口直接提供就业岗位。项目建设运营中需要的季节性临时工,优先使用当地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选择经济效益好的项目,吸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立的股份合作社入股,共同参与项目建设运营,项目收益按股权比例分配,增加村集体经济资产性收入。
六、落实民营企业“千企帮千村”扶贫行动。各市要组织落实好“千企帮千村”年度目标任务,年底前,组织动员民营企业与贫困村建立帮扶关系、签订帮扶协议、精确瞄准贫困村、贫困户开展产业扶贫、商贸扶贫、就业扶贫、智力扶贫、捐赠扶贫活动,将帮扶效果落实到村到户。
七、扎实开展“百社万户”精准扶贫行动。各级供销社要组织开展“百社万户”精准扶贫行动,通过发展小杂粮、中药材、电商物流及驻村扶贫等特色产业项目,精准对接建档立卡贫困户,确保年内结对帮扶贫困户达到10000户。
八、实行责任包干推进扶贫小额信贷精准到户。贫困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扶贫小额信贷按乡镇包干制。扩大扶贫小额信贷主要责任银行范围,统筹推动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协同做好扶贫小额信贷发放工作。每个乡镇明确一家主要责任银行,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实行名单制管理,全面开展信贷需求摸底调查。建立健全信贷员走访制度,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开展逐户走访,摸清贷款意愿、用途、金额情况,开展信用评定。根据特色产业扶贫、资产收益扶贫与贫困户利益联结机制,在合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推动基于农业产业链的金融服务模式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委托经营模式。
九、推进保险扶贫到户到人。落实建档立卡贫困户大病保险优惠扶持政策,保险起付线标准降低至5000元,分段医疗费用补偿比例每段提高2%-3%左右,提高贫困人口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针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做好民生保险及大病补充、意外险等扶贫保险服务,开发推广涵盖农房家财损失、大病补充医疗和意外伤害的综合保险产品,按照特惠原则,将保险费率较基准费率下浮一定比例。
十、支持贫困户参与以工代赈项目获得劳务报酬。2017年度中央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投资计划15030万元在11月底前提前下达,70%的省级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计划确保在年内提前下达。凡县级政府统筹整合财政扶贫资金实施的以工代赈项目,要按照不低于10%的规定比例,足额提取劳务报酬,优先组织当地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参与建设。根据实际务工情况精准发放劳务报酬,最大程度让当地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获得务工收入,提高贫困户收入水平。
十一、加快解决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吸纳贫困人口参与水保工程建设。12月20日前,对36个国定贫困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开展饮水安全调查摸底,对饮水不安全的贫困户提出帮扶措施。水保重点工程要安排到贫困县,贫困县水土保持投资要占到项目总投资的85%以上,人工劳务部分要最大限度地吸收当地贫困人口参与,增加工资性收入。
十二、开展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摸底对接工作。农村危房改造优先保障贫困县,重点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12月10日前,对58个贫困县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开展危房改造摸底对接工作,准确掌握危房数量、分布和危险等级等情况,摸清农户改造住房的时间计划及准备采用的改造方式,保做到县不漏乡、乡不漏村、村不漏户。
各项任务牵头部门要与当地扶贫部门密切合作,建立完善帮扶政策措施精准落实到村到户档案资料,严格落实“两登记”制度,依托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将精准对接建档立卡贫困户、精准落实帮扶政策措施及贫困户受益情况记入精准帮扶手册和贫困户帮扶政策牌,通过记账、算账,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对帮扶政策措施认账,对脱贫成效满意。
山西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2016年11月28日
附件: 晋脱贫攻坚组〔2016〕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