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出台帮扶政策 创业失败能享社保补贴

25.04.2016  19:15

    23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为支持我市创业创新发展,激发大众创业活力,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我市再出台一系列新的创业帮扶政策。其中,为免除创业者的后顾之忧,我市创业失败人员可以申请享受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据了解,创业失败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可参照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按其本人社保缴费金额的三分之二予以一年社会保险补贴。创业失败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按规定向街道(社区)申报就业,并由所在街道(社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机构签注意见。在缴纳社会保险费后,由个人所依托的社会保险代理机构分别向市就业指导中心或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指定的就业管理服务机构申请补贴。

    此外,为促进农民工返乡创业,我市还将鼓励农民工等人员参加创业培训。对于返乡农民工、退役士兵等创业人员参加创业培训、符合条件的,都要按现行补贴标准给予创业培训补贴。对于各县(市、区)根据实际缩短培训时间的,实际有效培训时间每满7个课时,按规定给予现行补贴标准1/10的补贴;采用弹性培训教学方式延长规定培训时间天数的(即:实际有效培训时间超过70课时的),按规定按现行补贴标准给予补贴,实际有效培训时间不满70课时的,每满7个课时可按规定给予现行补贴标准1/10的补贴。

    “不过,为了更好地帮扶创业者,我市将严格规范享受政策人员认定管理”,市人社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享受创业就业扶持政策的人员均可在常住地经办机构办理《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享受创业就业扶持政策的人员均可在常住地经办机构办理《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停职创业前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办《就业创业证》应按就业登记办理,经办机构应凭本人所持凭证签注‘停职创业’标记。”(记者张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