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师范大学语音录音室改造项目谈判公告
太原市宜达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受“山西师范大学”委托,就“语音录音室改造项目”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合格的报价人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语音录音室改造项目
二、项目编号:TYYDJ2015-058
三、工程概况:本项目为山西师范大学语音录音室改造项目,具体工程内容及做法要求详见本项目谈判文件。
1.本次谈判采购分为一包:谈判人可以对其进行报价,报价内容必须完全响应谈判文件所列内容。
第一包预算金额:280,000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质量要求 | 工期要求 | 备注 |
| 1 | 语音录音室改造项目 | 合格 | 合同签订后生产周期40天,安装周期10天 |
2、范围包括:工程安装、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的相应规定为准。
四、项目实施地点:山西师范大学指定地点。
五、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六、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应具备的投标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施工企业;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售后服务能力;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叁级及以上资质(含叁级);
七、报价单位获取谈判文件须携带以下资料:(本项目内容提供仅作为报名要求,不作为报价单位资格符合要求的条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
5.如不是法定代表人请出具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6.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谈判截止日期前一年内报价人最后一次缴纳社会保险金证明)、纳税证明(谈判截止日期前报价人前一季度内纳税凭证);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房屋建筑装修叁级或叁级以上资质证书(含叁级);
9.安全生产许可证;
10.规费类别证书;
(以上资料均须携带原件供查验,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备案)
八、踏勘现场要求:报价单位自行踏勘现场。
九、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5年7月28日至2015年8月3日(北京时间9:00-11:30,15:00-17: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太原市宜达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太原市高新区瑞杰科技中心A座8层815室)
3.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谈判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十、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8月4日下午15:00前(北京时间)
2.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太原市高新区瑞杰科技中心A座8层816室
(报价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报价文件无效)
十一、谈判时间及地点:
1.谈判时间:2015年8月4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2.谈判地点:太原市高新区瑞杰科技中心A座8层816室
十二、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山西师范大学
采购代理机构:太原市宜达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351-7033655,139351169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