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邀请胡锦光教授作宪法专题讲座
弘扬宪法精神 树立宪法权威
张文科张春生等参加学习
今年12月4日是第一个国家宪法日。为加强全市领导干部宪法意识,在全市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12月3日下午,我市邀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国家重点学科——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主任胡锦光教授在市委二楼报告厅作宪法专题讲座。市领导张文科、张春生、赵庆华、孙光堂、孙宪春、郭绍华、高增光、尚金华、杨建平、王建林、郑琪文、杨定旺、秦太明及市直各单位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共计280人聆听讲座。副市长王盛章主持。
胡锦光长期致力于宪法基本理论、违宪审查、行政法基本理论、行政诉讼教学与学术研究,并著有《行政处罚法研究》、《行政法案例分析》、《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概论》、《行政法专题研究》等作品,是一位在宪法学和行政法学领域有着很深造诣的法学家。在当天的讲座中,他结合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用睿智的语言、鲜活的实例,从宪法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关系、现代社会为什么选择宪法、宪法的基本功能及在日常生活中发挥的作用、违宪审查等方面,就宪法和依法治国理论实践作了讲解。胡锦光的讲解视野开阔、信息丰富、论述透彻、分析精辟,对我市广大领导干部正确理解和把握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宪法法治意识具有很大的启发和帮助作用。
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每年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设立“国家宪法日”是一个重要的仪式,传递的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开启了新形势下推进依法治国新征程。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及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多次反复强调,要维护宪法法律的权威,坚持依宪治国必须增强民众宪法意识,在全社会树立宪法权威,要让宪法成为领导干部和全体公民的坚定信仰。
王盛章指出,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深入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结合实际,积极运用多种方式,大力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全民宪法意识,树立宪法权威,提升宪法素养,培育宪法思维,真正推动政府和社会公众对宪法权威的遵从感,让遵守宪法成为一种主动行为要求和选择。
此次讲座对于我市各级领导干部进一步深化宪法认识、自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各级领导干部纷纷表示,将结合各自实际工作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宪法精神,增强宪法意识,牢固树立宪法至上、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自觉恪守宪法原则,履行宪法使命,提高依法执政水平,共同为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我市法治城市建设努力。
(记者 李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