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受贿赂违规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非法占用农用地、侵害村民利益,从市纪委查处的三起涉城中村案件看——
城中村乱象隐匿的腐败问题
城中村乱象丛生,不仅涉及干部作风问题,而且一些还涉及腐败问题。11月6日,记者从市纪委获悉,三起涉城中村腐败案件已查结处理有果,包括迎泽区郝家庄镇王家峰村委会非法占用农用地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原主任杨天才收受贿赂案和杏花岭区杨家峪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胡政违纪违法案,涉案4人均被开除党籍,其中两人被判刑。
记者对这三起案件进行梳理,希望警钟常鸣,为我市正在进行的城中村改造提供些许借鉴。非法占用农用地牵出案中案
迎泽区郝庄镇王家峰村早在2008年就进入全市53个城中村改造行列,但是,到了该回迁的日子,村民们却发现本该属于他们的房子被卖了,无法按时回迁。这是怎么回事?
原来,王家峰村村委会在未进行清产核资、资产评估、股权量化的前提下,于2009年5月27日成立了山西圣奥房地产开发公司进行房地产开发。原村委会主任孙世维在建设手续不全的情况下,擅自与5家开发公司进行联建,违规开发楼盘19栋。而这些开发公司边建边售,违规出售了13栋楼881套住房给社会人员,从而致使大部分村民无法正常回迁。经纪检等有关部门联合执纪执法,已收回19栋违规楼盘1418套住房,用于村民安置。目前,已安置1034套,并追缴开发公司违法所得4960万余元。
村民们虽然住进了新房。但是,这起违规售楼事件的背后有什么样的问题?市纪委介入调查,发现孙世维在2005年至2011年任村委会主任期间,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两宗耕地用于建设村民住宅小区,非法占用林地改作他用,造成耕地、林地毁坏,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2013年7月5日,市纪委以涉嫌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将当时仍是村委会主任的孙世维移送司法机关。今年10月30日,迎泽区法院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缓期三年,并处罚金2万元。10月31日,孙世维被开除党籍。
就在市纪委调查王家峰村非法占用农用地等问题的过程中,还牵出一起案中案——市地税局后勤服务中心主任张毓枫挪用资金4380万元的问题也一并被查处。2010年11月25日,市地税局团购王家峰村开发建设的住房580套。2010年11月25日至2013年4月16日,该局团购住房职工分别将购房款打入以张毓枫个人名字在兴业银行、华夏银行开办的银行卡中。2011年6月至2012年3月期间,张毓枫未经单位领导同意,擅自以个人名义与上述两家银行签订理财协议,分批将职工购房款用于个人理财,理财款项累计达4380万元。今年5月,万柏林区法院以挪用资金罪判处张毓枫有期徒刑四年。随后,张毓枫被开除党籍。受贿20万元,违规办理7000余万元住房公积金贷款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原主任杨天才在其任职期间,曾受贿违规办理了一笔住房公积金贷款。
2006年初,某单位职工团购在某个城中村开发的住宅小区时,曾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因该小区项目不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公积金中心未予受理。
为尽快办理好贷款用于资金周转,2007年6月,房地产开发公司的上级控股集团负责人专门找到杨天才,向其行贿20万元。随后,杨天才在明知上述职工购房不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规定的情况下,仍主持召开了公积金中心审贷委员会会议,违规通过了该项贷款申请7000余万元。
杨天才的行为已构成受贿错误,且情节严重,被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受贿的20万元予以追缴,对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村务不公开造成集体资金巨额损失
杏花岭区杨家峪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胡政在任期间,多次违反《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党章》有关规定,不搞村务公开,侵害村民利益,严重违纪违法。
经查,胡政未经村民会议研究决定,擅自提高村集体企业管理人员的工资,单独给村民代表和包片党员发放补助;未经村民会议研究,将8户16人以技术人员和有特殊贡献的名义在本村落户,使他们享受村民同等福利、参与村集体经济股份分配。特别是胡政拒不执行村务公开制度,其在村集体土地开发过程中,数个重大项目、涉及过亿元资金的收支情况均未向村民公开,其中包括在无任何规划、施工手续情况下以建设村民福利房名义预收房款后,将房款用于其它支出。而作为村党支部书记,他无视《党章》规定,在其主持召开的村党员大会上,对预备期明显不到1年的3名亲属提前同意转为正式党员。
此外,胡政还在任村委会主任期间,多付河南东方公司建设杨家峪淖马沟大桥工程款;超范围使用评估结果,购买太原市东峰碳素有限责任公司钢结构旧车间,均造成巨额资金损失。日前,胡政被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对其涉嫌违法的线索,已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进一步侦查。(刘宇、阎轶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