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召开
6月25-26日,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在市人大机关一楼常委会会议厅举行,会期一天半。
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副市长任玉明所作的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关于市区环境功能区划的报告以及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城建环保工委副主任蔡建胜所做的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调查报告,市政府副秘书长叶世强所作的关于推进医疗服务发展、缓解“看病难、看病贵”进展情况的报告以及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教科文卫工委主任谷献旦所作的调查报告,市政府副秘书长丁福良所作的关于贯彻实施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市财政局局长余中平所作的关于2014年市级财政决算的报告、市审计局局长雷文东所做的关于2014年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及市人大常委会委员、预算工委主任蔡永进所作的关于2014年市级财政决算的审查报告,书面印发了市信访局、市民宗局、市住建委、市文广新局、市体育局、市统计局、市林业局、市旅游局、市法制办、市安监局等十个部门的2014年决算草案。会议经审议,表决通过了温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14年市级财政决算的决议以及市信访局等十个单位2014年的部门决算。
会议听取了市中级人民法院民四庭庭长曹启东、刑一庭副庭长丁前鹏、民二庭审判员陈久松、民五庭(金融庭)审判员罗奇豪、审监庭审判员叶峰、执行实施处审判员胡一中的履职报告,以及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工委副主任周德光所作的关于对市中级法院部分法官开展履职评议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认真审议。会议对上述法官履职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其中罗奇豪、叶峰测评结果为满意,曹启东、丁前鹏、陈久松、胡一中测评结果为基本满意。
会上,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徐建新就法官履职评议意见作整改落实表态发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笑华就不断深化和完善法官评议工作、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努力提高法院整体工作水平作了重要讲话。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财政局局长余中平所作的关于温州生态园三郎桥一期A15、A16地块旧村农房改造安置工程项目融资建设有关情况的报告。会议对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同意温州生态园三郎桥一期A15、A16地块旧村农房改造安置工程项目融资建设的决定(草案)进行表决,因赞成票数未超过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的半数,未获通过。
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会议决定接受胡方勇辞去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报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备案;决定撤销孔海龙的温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会议还通过了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庭长的任免。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笑华,副主任卓高柱、王小同、潘孝政、李步鸣、厉秀珍和秘书长蔡晓真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德康、孟建新分别主持全体会议。市政府副市长任玉明、郑朝阳,市中院院长徐建新、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黄清钰,以及部分市人大代表、法官履职评议组成员,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室有关负责人、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列席会议。11名乡镇(街道)人大主席、人大工委主任应邀听会。
责任编辑: 夏红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