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忻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回应“百日女婴死亡事件”
01.05.2016 10:43
本文来源: 太原新闻网
新华网太原4月29日电 针对媒体报道的“百日女婴死亡”医疗纠纷事件,28日忻州市第二人民医院表示对患儿死亡深表痛惜,支持并配合患方家属通过合法途径解决医疗纠纷。
媒体报道称,4月19日,患儿由于拉稀到该院就诊,进行了CT和血常规检查。患儿在抽血十分钟后针眼处出现两个大包,医院抢救但因“多脏器衰竭”死亡。患者家属认为死因为医院操作失当。
该院在回应中称, 19日14时48分,患儿入院,全身皮肤苍白,反应差,病情危重。医院提供了一些指标:白细胞306×10*9/L(参考值4—10×10*9/L)高出正常值30.6倍,血红蛋白55g/L(参考值110—170g/L)、血小板42×10*9/L(参考值100—300×10*9/L)等值也异常。当日16时患儿病情加重,虽进行重症监护、心肺复苏等抢救治疗,但仍于当日17时20分死亡。
院方称患儿死亡后,儿科主任和主治医师与患儿家属沟通、交代病情等。但患儿家属通过媒体表示,孩子死亡后找不到人,以至于家属对医院进行打砸。
院方称,19日晚11时左右患儿家属十多人辱骂值班医务人员,砸碎医生办公室玻璃;20日下午患方在医院出入口、门诊、病区摆设花圈、拉横幅、奏哀乐、烧纸钱并陈尸抢救室,严重扰乱正常医疗秩序,以至于儿科医务人员转到急诊接诊患者,直至25日早8时儿科病区开始正常接诊。
院方感谢社会各界及新闻媒体对此次事件的关心、关注和监督,全力支持并积极配合患方通过合法途径解决医疗纠纷,愿意承担有关部门或机构等认定的医院应承担的责任。医院也表示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医闹行为和任何扰乱正常医疗秩序的行为。
对于该事件的后续,新华网将继续关注。(完)
本文来源: 太原新闻网
01.05.2016 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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