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构建三级医保服务体系 打通惠民"最后一公里"
11月8日,记者从全市医保系统县乡村三级网格化服务管理经验推广现场会上了解到,我市依托乡镇(街道)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将医保公共服务纳入网格化服务管理,推动医保公共服务事项下沉,全力构建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医保服务体系,打通医保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为全市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医疗保障服务。
加强县级医保经办服务能力建设。县(市、区)医保经办机构全面实施医保经办“综合柜员制”服务,实现服务前台不分险种、不分事项一窗受理,后台分办联办;执行统一的医保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医保政务服务办事指南,实现“一个窗口受理、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为参保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医保公共服务;医保经办服务窗口统一服务标准,全面落实一次性告知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办事环境和办事体验;全面承接市医保经办机构评估下放的医保经办业务事项。
科学确定下沉医保公共服务事项。按有关要求,先期将城乡居民参保登记、参保信息查询、参保信息变更、异地就医备案、医疗救助申请等公共服务高频事项下沉至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其中,乡镇(街道)第一批医保政务服务事项有9项,村(社区)第一批医保政务服务事项有4项。依托乡镇(街道)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加强基层医保公共服务窗口建设,实现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医保公共服务全覆盖。
全面推广医保公共服务网格化管理。各县(市、区)医保部门协调争取将医保公共服务纳入网格化服务管理,明确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医保网格化管理工作职责及相关制度,借助网格员的全科管理和服务,全面推进医保服务事项关口前移、服务下沉、重心下移,加强医保政策宣传、参保扩面动员和信息摸底排查工作,有效解决我市医保治理在乡镇(街道)和村(社区)能力不足的问题,构建起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医保服务体系,让网格员变成群众身边的移动“医保经办大厅”,形成“人在网中走、事在格中办”的医保服务新格局。
建立健全医保经办代办帮办委托制度。各县(市、区)医保部门要围绕医保下沉的公共服务事项,设立具有代办帮办服务标识的专窗或专岗,也可从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部门以及定点医药机构中选择基础条件好并有意愿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村卫生室或定点零售药店,作为医保服务代办帮办服务示范点。代办帮办点通过面对面、专项服务热线、网络平台、邮寄等方式,开展医保代办帮办服务,针对相关企业和老年人、退伍军人、返乡农民工、孕妇、残疾人等不便到现场的群众,提供咨询、引导、协调、代办、帮办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