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合同(分项合同)
忻州市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合同(分项合同)
合同编号:
供方:忻州市忻府区伟丰科贸有限公司
需方:忻州市委党校
为了保护供需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及市级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招投标文件、供方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承诺及市财政局《忻州市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管理办法》,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 采购产品 单位:元
品牌及型号 | 市场单价 | 数量 | 折扣率 | 成交单价 | 合计金额 |
联想一体机C4030 CPU3558 内存4G硬盘500G独立1G21.5显示器 | 3999 | 13 | 6% | 3590 | 46670 |
联想笔记本E440 I54210/8G/1000G/2G | 5500 | 2 | 3% | 5300 | 10600 |
联想台机R4900I34160/4G/500G | 3999 | 3 | 6% | 3780 | 11340 |
HP126一体打印机A4 | 1300 | 1 | 6% | 1280 | 1280 |
联想21.5显示器 | 1350 | 2 | 10% | 1200 | 2400 |
企业路由器 | 2800 | 1 | 12% | 2480 | 2480 |
二、 合同金额:人民币(大写):柒万肆仟柒佰柒拾元整 (小写)74770
三、保修期:(依据投标文件中的售后服务条款)
四、交(提)货时间、地点、方式: 送货上门
五、验收标准及提出异议时间:验收标准:1. 装箱单; 2. 供方保证一次开箱合格率大于98%。 提出异议时间: 三日内
六、付款方式及期限:验收合格,双方签署“忻州市政府采购协议供货验收单”,7日内凭开具的“政府采购资金支付通知单”将采购资金直接支付供应商。
供方开户行名称: 农行忻州北城支行 账 号: 682001040009725
七、违约责任:
1、供应商延期交货或需方延期付款,违约方应按合同金额1%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但该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合同金额的5%,逾期超过5日,有权解除合同。
2、如任何一方无故解除合同或有其它违约,应向对方支付合同金额5%的违约金。
八、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1、双方协商解决( );2、向财政局投诉( ); 3、请求仲裁( );
4、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财政局投诉电话: 3031554
九、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订立时间: 2015年 月 日;
2、本合同由供、需双方代表签章并经集中采购机构盖章确认后,即行生效;
3、本合同一式四份,供方执一份,需方执一份,集中采购机构存档一份,财政监管部门备案一份。
十、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1、忻州市办公自动化设备及一般电器类物品政府采购协议供货项目招标文件
2、办公自动化设备及一般电器类物品供应商投标文件及其它承诺。
3、忻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与办公自动化设备及一般电器类物品供应商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总合同)
需方:(章)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樊双柱 地 址: 电 话: | 供方:(章)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张海东 地 址: 电 话: 开户行: 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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