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政府采购中心操场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长政采[2014]GK-B3-1Ⅱ
1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操场改造工程 已由长治市财政局采购办以审批[2014-21] 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长治市第十七中学校 ,建设资金来源市财政性资金,项目已经报建且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投资额为 : 950851.12元 计划工期 : 60天
建设地点为 : 长北永安巷38号
招标范围 : 施工图纸及方案中全部内容
3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4 、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携带(并需提供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①法人证明、法人委托书、法人及代理人身份证;②营业执照(副本);③施工资质证;④安全生产许可证;⑤规费核准证;⑥建造师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在长治市政府采购中心进行初审报名登记,请于2014年6月13日至2014年6月19日(法定日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3时至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治市政府采购中心报名。
投标报名所有证件在投标书内必须装有复印件,开标时(除法人或代理人身份证外)还必须出示原件 。
5 、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4年6月13日至2014年6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3时至6时,在长治市政府采购中心申领招标文件。
6 、 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即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地点)
6.1 开标时间 : 2014年7月4日下午3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或所提交的文件将被拒收)。地点为长治市财苑大厦二楼2266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长治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治公众信息网上发布。
8 、 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 长治市第十七中学校 集中采购机构 : 长治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 长北永安巷38号 地 址 : 长治市太行西街157号
邮 编 : 046000 邮 编 : 046000
联 系 人 : 史振凯 联 系 人 : 李小强
电 话 : 13835515303 电 话 : 6055740
2014 年 6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