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坚决捍卫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保障食品安全是广大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
2015年,在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上,围绕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经过常委会投票,将农工民主党太原市委会《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保障百姓食品安全》的集体提案作为“一号提案”。“一号提案”工作机制,是市政协大胆探索提案办理方式,推动提案办理落实的创新实践。
此后,市政府把“一号提案”提出的6条建议和意见作为2015年食品安全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一年来,我市深入落实“一号提案”,坚决捍卫百姓“舌尖上的安全”,食品安全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建议:政策引导、资金扶持、提升产业素质
成效:政府投资,扶优扶强,打造地方食品产业
针对“政策引导、资金扶持、提升产业素质”的建议,我市注重发挥好政府管理之“手”的作用,激发市场主体更大活力,将食品安全作为推进我市“六大发展”的内容之一,实施品牌战略,推动食品产业发展。
扶优扶强,发挥品牌效应。对六味斋、双合成、金大豆和美特好等品牌企业派专人帮扶,使其示范经营,发挥品牌效应,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
政府投资,建立食品追溯体系。在食醋、乳制品、肉制品、白酒等行业帮助80家企业完成了以信息化为支撑的食品原产地可追溯体系,在246家食品生产企业完成了基础档案信息电子化管理,在集贸市场、连锁超市投资近3000万元建设“猪肉和蔬菜”可追溯体系,在集体聚餐单位和大型餐饮单位安装食品安全管理软件。全市初步建立起风险可预警、过程可控制、去向可查询的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
突出地域特色,打造地方食品产业。帮扶尖草坪区、晋源区打造旅游景点“农家乐”,帮扶清徐县打造食醋产业规模化,帮扶阳曲县、娄烦县打造绿色农产品基地。
建议:加大监管处罚力度,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效能
成效:以问题为导向,开展多层次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
针对“加大监管处罚力度,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效能”的建议,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签订了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进一步健全了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各方联合行动的责任体系。
市、县(市、区)食安办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加强与各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组织召开食安委成员单位会议,对食品安全目标责任的落实情况适时督查,确保目标责任制落到实处。市农委、食药监、工商、质监、卫生、林业、水务、公安等部门严格履职,坚持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从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入手,着力抓重点、抓关键、抓薄弱环节,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以问题为导向,针对重点产品、重点行业、重点区域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开展多层次、多样化的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扎实开展了食用农产品源头、病死畜禽、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集贸市场及批发市场、农村食品市场、“三无”食品、校园周边食品、肉及肉制品、农药及农药使用、生鲜乳、畜禽屠宰、“瘦肉精”、兽用抗菌药经营使用、农资打假、水产品、食用盐等多项专项整治。去年以来,全市查办食品案件1830起,罚没款815.2万元,取缔食品无证生产经营点132个。公安部门严厉打击食品领域犯罪,办理食品案件2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5人。
建议:推进县(市、区)改革,完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
成效:县(市、区)食品药品机构改革全部到位
针对“推进县(市、区)改革”的建议,我市加大重心下移力度,着力夯实基层食品安全基础。2015年,县(市、区)食品药品机构改革全部到位,全市106个乡镇(街办)设置了90个监管站,人员编制由313名增加到1363名。出台《太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事权划分办法》,对市、县(市、区)两级的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三个方面的事权进行明确划分。
目前,我市基本形成了市级指导下的县(市、区)食品安全属地监管责任体系,行政管理、监督执法、技术监督“三位一体”监管模式,市、县、乡、村四级监管网络。
针对“加快完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建设”的建议,我市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及联合执法、事故报告、信息报送、有奖举报、督查督办、信用建设和“黑名单”等10余项工作制度;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风险预警机制、食源性疾患报告机制、食品安全事故报告机制和对县(市、区)的督查考核等机制;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应急体系、标准体系、检验检测等体系,形成统一协调、权责明晰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据市食安办相关负责人透露,我市将进一步加大日常监管力度。以老百姓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为抓手,以新的《食品安全法》实施为契机,严厉查处重大食品违法案件,强化日常监管,不断提高食品安全水平。同时,突出重点,扎实抓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针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环节、重点品种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全面提升食品安全管控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