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建立经费保障机制 促进普通高中持续发展
13.06.2016 19:02
本文来源: 教育厅
近期,晋中市政府出台《关于建立经费保障机制促进普通高中持续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进一步落实普通高中办学的主体责任,建立普通高中公用经费保障机制。市级财政要统筹考虑学校的学费收入和财政补助,使市直普通高中学校年生均公用经费不低于3000元标准。县级财政要参照市级标准,制定所属学校的公用经费标准。
《意见》规定,要规范普通高中公用经费使用和管理,普通高中公用经费用于学校的教学业务和日常运转,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基本建设。要提高普通高中教师绩效工资标准,参照《山西省省属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办法》(晋人社厅发〔2011〕138号),将普通高中学校作为有收入的财政拨款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按照无收入财政拨款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的1.2倍核定。要设立普通高中标准化建设专项经费,加快推进普通高中标准化建设,确保市域内普通高中学校2017年全部达标,以满足高考制度改革的需要。
本文来源: 教育厅
13.06.2016 1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