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局加强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监管

06.08.2016  02:10
  近日,运城市局印发《关于加强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就进一步规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行为,加强全市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进行了安排。
  《通知》明确,从8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将集中开展为期17个月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管。《通知》对全市的食用农产品销售市场开办者、销售者及市场准入提出了明确的、细化的规范要求。对食用农产品销售市场开办者、销售者在主体资格、硬件设施、环境设施、管理制度、人员管理、档案管理、销售管理及禁止行为提出明确的规范标准;在市场准入从果蔬类、水产类到肉类,从产品标签标示到问题食用农产品报告及食品快速检测室提出细化要求。为加强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管,运城市确立以批发市场推进落实为重点,其他集贸市场、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同步推进落实的办法,全面推进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管理工作。
  《通知》要求,到2017年底,全市所有食用农产品市场各项管理制度得到建立和健全;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得到有效落实,市场可追溯体系基本建立;市场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基本形成;市场开办者检验检测能够充分发挥其质量安全监管效能;市场销售行为得到有效规范。
  

(董国华 李 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