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对大学生创业大赛获奖项目给予八大政策扶持

25.09.2015  23:05

9月22日,在第二届“晋商杯”大学生创业大赛启动仪式暨新闻发布会上,我市公布了扶持高校毕业生创业的办法,如果大赛获奖项目在晋中落地,高校毕业生将享受八大优惠政策,以此吸引更多的优秀高校毕业生参与大赛,并在晋中创业。

从2011年起,我省开始组织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并不断建立和完善大学生创业的政策扶持体系,我市紧跟全省步伐,出台了《晋中市人民政府关于扶持高校毕业生创业的实施意见》(下简称《意见》),在创业能力、创业场地、融资支持等方面,对大学生自主创业给予支持。

根据《意见》,八大优惠政策分别为:一、为大学生创业项目提供创业培训、创业辅导、创业导师、运营指导、项目申报、科技创新等“一条龙”孵化服务和“一站式”注册审批。对落户晋中并获得创业投资机构投资的项目,晋中市科技专项资金优先予以支持。二、免收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获奖项目自其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属于登记类、证照类、管理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三、给予税收优惠和税收财政补助。在省政府未确定具体限额标准前,获奖项目为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初创企业,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获奖项目自其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2年内,可享受缴纳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和营业税省级留成100%、市县留成50%的财政补助政策。四、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获奖项目中的高校毕业生可参照就业困难人员自主创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从就业专项资金中按照其实际缴费额的2/3给予其最长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五、提供小额担保贷款。获奖项目可申请最高1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对合伙经营或者组织起来创业的,可将最高贷款额度提高到每人15万元,对已经成功创办企业且带动就业5人以上、经营稳定的,可给予最高50万元的贷款再扶持,对上述贷款项目,由财政部门按规定给予贴息。六、给予财政贴息。获奖项目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指定的金融机构申请到创业贷款并按期还款的,可参照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在规定额度内给予财政贴息。七、给予经营场地租金补贴。获奖项目注册落地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从省级创业资金中按每年不超过2000元的标准给予最长3年的经营场地租金补贴。八、对获奖的项目团队和落地企业,5年内跟踪服务与指导,并在每届“晋商杯”大学生创业大赛期间,评选一批科技含量高、经济与社会效益好、市场前景广阔的创业项目,并给予相应的资金激励和政策扶持。(闫淑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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