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闭幕

04.08.2014  12:01
    华龙网8月1日14时讯(记者杨涛)今日上午,重庆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完成各项议程后闭幕。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轩主持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重庆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该条例将于2014年11月1日起施行。与四审稿相比,《条例》规定市、区县政府支持社会办医时,应对社会资本投向加以指引,并对部分医疗机构的违规违法罚款额度进行了修改。

  会议表决通过了《重庆市产品质量条例》,该条例将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与二审稿相比,《条例》删除了第三十三条中"被检查人有权拒绝要求支付检验费或者其他任何费用的监督抽查"。

  会议表决通过了《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该条例设立了分散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概念,将农村分散式饮用水水源纳入保护范围,将于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13年市级财政决算的决议》;表决通过了个别代表的资格审查报告;表决通过了3项人事任免议案等。

责任编辑: 张学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