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召开
11月28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在市工商局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32人出席会议,符合法定人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铁军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冬芝、罗勤、周有顺、沈康荣、杨郧生,秘书长陈新荣出席会议。副市长张慧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白章龙,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邱剑明,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各工作机构负责人,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和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召开
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药品监督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指出,近年来,市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药品监督管理工作,机构改革稳步推进,市、县、乡药品监管部门联动协调机制初步建立;持续加强能力建设,不断提升监管、执法能力和药品生产、流通、使用规范化水平;积极开展专项治理,强力打假治劣,加大药品广告监管力度,净化药品生产、流通、使用环境;强化宣传教育,增强城乡群众的药品安全意识,强化涉药企业的依法经营意识。下一步,市政府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继续高度重视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创新监督管理理念,加强协调配合,强化制度保障,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监管、执法人员队伍,促进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上台阶、上水平,保障人民用药安全。
会议还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市级财政决算的报告、2013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听取了有关人事任免议案。
11月29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在市工商局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后闭会。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32人出席会议,符合法定人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铁军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冬芝、罗勤、周有顺、沈康荣、杨郧生,秘书长陈新荣出席会议。副市长张慧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白章龙,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邱剑明,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各工作机构负责人,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和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投票表决
会议审议通过市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市级财政决算的报告、2013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我市药品监督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作出了关于批准2013年市级财政决算的决议;对市人民政府办理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关于全市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审议意见的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王铁军主任讲话
王铁军说,近年来,市政府积极推进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改革,建立健全药监工作体系,重点开展专项治理活动,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市政府要尽快完成市县乡三级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改革收尾工作,加大对药品监管工作资金的投入力度,着力解决好当前工作存在的突出薄弱环节。关于财政和审计工作,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预算法治意识,把新预算法的各项规定作为预算管理工作的行为准则,确保新预算法的贯彻施行;要坚持不懈地加强审计工作,并注重运用好年度审计工作成果,进一步推动加强财政资金使用管理工作。
王铁军强调,市人大常委会要按照市委的部署和要求,深刻领会和全面把握《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简称《决定》)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把《决定》精神贯彻落实到人大各项工作中去。要继续大力推动法律法规实施工作,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加强组织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不断加大工作监督力度,保证法律法规得到有效实施,加快依法治市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