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千万资金助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

20.11.2014  18:49

  长治市作为山西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整市推进市,为提高培育质量,保证培育效果,在中央和省级培训资金的基础上,今年市县两级拿出1054.08万元资金对全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予以补助和扶持,其中,市级财政增配资金818.172万元,县级财政增配资金235.908万元。

  为确保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政策落到实处,市政府成立了由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领导组,召开了全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电视电话会、工作推进会,先后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意见》、《长治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方案》、《关于2014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资金配套的通知》,明确了目标任务、工作重点、补助资金及使用要求;市农委和市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2014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市农委制定了《长治市2014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实施方案》,组织召开了项目管理培训会议,并及时将各级培育补助资金下达到县、到培育培训机构,对培训补助资金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实行专款专用、专账管理,项目完成后继续专项审计,强化资金使用效果,为全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提供了强大的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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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sy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