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召开
11月9日至10日,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萍,副主任李永胜、史正廉、巩国顺、严寄音、王天顺、张荣海,秘书长白立凡出席会议。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丽,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崔建平,市政协副主席马四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冠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海奎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公路建设、职业教育、2015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和市人民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五个专项工作报告,听取审议了《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办理市十届人大代表《关于保护水资源的议案》的报告,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水资源保护的决定》和《关于批准2015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依法任免了部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李萍指出,本次会议上,围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情况开展了专题询问,这是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积极完善人大监督方式方法的第一次尝试。委员们的询问实事求是、直奔主题;市政府和职能部门的负责人积极配合,虚心坦诚,不推卸责任、不回避矛盾、不掩饰问题,增进了人大与政府彼此沟通和理解,大家给予了高度评价。今后,市人大常委会每年要选择一至两个社会关注度高、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专题询问的议题,认真开展专题询问,使人大的监督职能得到更好的发挥。
李萍要求,市人大常委会和常委会组成人员要充分认识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的历史地位和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进一步扎实做好人大立法、监督、代表等各项工作。要充分利用广泛联系群众的优势,认真做好五中全会的宣传工作,更好地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努力奋斗。要认真做好制定审查批准市“十三五”规划纲要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顺利完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各项目标任务。要紧密结合五中全会和中央、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统筹安排好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工作,为“十二五”收官和“十三五”开局作出应有的贡献。
李萍强调,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机关工作人员要充分认识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重要意义,逐条认真学习,带头践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要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自觉追求廉洁自律更高标准,远离违纪红线。要进一步扎牢织密制度笼子,尽快修订完善各项廉洁自律制度,着力强化执纪力度,努力在常委会和机关中形成尊崇制度、遵守制度、捍卫制度的良好氛围。
责任编辑: 夏红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