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举行

06.01.2015  17:19

  1月5日,朝阳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7楼会议厅举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树轩,副主任韩军,党组副书记金振华,副主任周玉华、刘志香、崔兴民、鲍晓华,秘书长鲍亚轩及常委会委员共33人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屈连春列席了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树轩主持了会议并讲话。

  会议听取并通过了朝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赵伟光辞去朝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决定(草案)、关于接受穆永强等辞去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草案)、关于于海山等15名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会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听取并通过了市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议程草案、日程草案、主席团等名单草案、决定列席人员名单(草案)。会议确定了2015年专项工作评议部门,补选了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决定了人事任命。

  王树轩指出,市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是在朝阳改革发展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开好这次会议,对于统一思想,明确目标,提振信心,迎难而上,推动朝阳改革发展和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朝阳具有特别重要意义。

  他说,2015年,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他强调,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坚持和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信心和决心。要把学习和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人大长期的重大任务,认真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上来。要加强对宪法的宣传、学习和培训工作,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依法纠正违宪违法行为;积极组织宪法日活动,开展普遍的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认真做好国家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相关规定性文件的研究起草工作,并根据上级人大常委会的意见要求,适时启动这一法定程序。要按照《决定》关于“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依法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的要求,积极组织学习培训,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为行使这一法定职权做好准备。要依法行使监督权,加强对法律实施情况监督检查,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保证法律得到正确有效实施,保证行政权、审判权、检察权得到正确行使,保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尊重和有效保护。要加强对人大立法、监督等工作宣传,使人大依法履职的过程成为普及法律知识、增强法治意识、树立法治观念的过程。要明确人大工作队伍就是法治工作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作风和业务能力建设,切实提高人大工作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准,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人大工作队伍。

责任编辑: 夏红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