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召开

30.10.2015  18:21

  10月29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阎红心主持第一次全体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宗家邦、曹法英、于吉良、张志超、高继海、王文娟、高宏勋及秘书长憨振东参加会议。副市长张松文,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谷昌豪,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中立,市政府秘书长申建立等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的汇报,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我市都市生态农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关于《开封市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办法(草案)》的说明,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和人事提请报告。会议还书面听取了对《开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市政府〈关于我市巩固创卫成果落实“十大规范”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书面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深化旅游行政体制改革完善基础设施的工作报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当日,会议还进行了分组审议。

责任编辑: 夏红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