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一次会议

10.11.2015  15:54

    10月29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一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宋文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反恐防暴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山水林田湖生态修复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山水林田湖生态修复专项工作评议小组关于对市政府山水林田湖生态修复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对市政府山水林田湖生态修复工作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市2015年市本级及市总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批准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提请授予李静、陈君朝同志保定市荣誉市民称号的议案》的报告,并作出相关决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确认许可对市人大代表张三套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报告;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书面);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对《保定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公开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书面);提请、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英杰、赵桂良、吕坤力、孙金博,秘书长徐顺通,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张浩受宋文委托主持会议。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郭建英,副市长、市公安局长潘静苏,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傅君佳列席会议。列席会议的还有市十四届人大财经委、农经委、内司委委员,市政府办公厅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和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副县级以上干部。

责任编辑: 马冬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