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召开

23.07.2014  13:16

     昨日,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召开。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奕威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陈仕其,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挺青、李选民、华红、邓木林、侯经能等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市委副书记、市长麦教猛,市委常委、组织部长王开洲,市人民检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有关部门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机关非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副处级以上干部,各县(区)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和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2011年以来,我市检察机关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忠实履行反贪污贿赂工作职能,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不断加大办案力度,反贪污贿赂工作卓有成效。就如何进一步抓好反贪污贿赂工作,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要正确处理好查办案件与推进经济社会发展、打击犯罪与预防犯罪、严格执法与依法文明办案的关系;要更加重视贪污贿赂犯罪预防工程的建设,在继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的同时,一手抓惩治一手抓预防,从制度和源头上减少犯罪产生;要将查处职务犯罪与惩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行为结合起来,建立科学办案机制;要坚持严格依法文明办案,注重内部监督机制建设;要加强队伍建设,大力提升办案队伍素质和水平;要鼓励实名举报,拓宽反贪污贿赂案件线索来源渠道;要进一步完善与有关部门之间共享信息资源的制度建设,推进办案“绿色通道”建设;要进一步深化改革,认真做好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准备工作,使办案机制更加科学。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暂行办法(草案)》。会议认为,询问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重要职权,是人大监督“一府两院”的重要形式。开展专题询问能进一步丰富和拓宽人大监督的形式和渠道,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的积极性,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开展专题询问要围绕党委、政府重视和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选准议题,做好调查研究,充分了解民情社情,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询问涉及社会敏感度高、重大项目等重点议题要及时向党委请求报告;要加强与“一府两院”的沟通协调,树立“全市一盘棋”思想,形成合力,促进问题解决。会议同意该办法修改完善后印发实施。

  会议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于加良同志任职的议案》,决定任命于加良为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王广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决定任命王广军为市商务局局长、甘少权为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局长、王正印为市海洋与渔业局局长,决定免去李德友的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局长职务、刘建明的市海洋与渔业局局长职务。

  会议还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提请任免审判人员职务的报告》。

责任编辑: 刘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