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公安局召开基层派出所消防工作推进会

15.07.2015  19:07

 

为进一步规范公安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工作,明确公安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职责。7月14日上午9时,吕梁市公安局在机关13楼会议室召开基层派出所消防工作推进会,吕梁市市长助理、市公安局长权志高,市公安局副局长赵平,市消防支队支队长田生树,市局指挥中心、治安支队、督察支队、巡警支队、办公室负责人,市公安消防支队党委成员及司令部、防火处全体人员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县(市、区)公安局局长、分管消防工作的副局长、治安大队大队长、各派出所所长及分管消防工作副所长、各县(市、区)公安消防大队全体干部在当地分会场参加。会议由市公安局副局长赵平主持。 市消防支队支队长田生树通报了全市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开展情况,谈到:上半年,各分县局能及时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工作,督促消防大队对派出所消防民警开展培训;各派出所加大日常消防监督力度,深入农村社区开展消防宣传,基层派出所消防工作初步实现“全警参与、全警有责、全警除患”。但职责范围划定不明确、“警综平台”应用落实不力、监督执法力度不强、消防监督业务水平低等现象仍普遍存在;各县市区公安机关应站在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负责,为民警负责的高度,把消防工作切实抓紧、抓实、抓好,确保辖区消防安全形势平稳。 在对全国近期重大火灾及全市上半年火灾总体情况进行通报的基础上,赵平副局长要求:一是要强化思想认识。各派出所要以正在开展的夏季消防检查专项行动为载体,以“网格化”、“户籍化”、“警综平台”建设等重点工作为抓手,克服人员少、任务重的压力,认清当前形势,强化忧患意识,增强做好消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二是要细化任务分工。派出所要明确消防监督工作重点,完善相应的基础档案和资料。要做好列管单位和辖区社区、农村居民家庭、城乡结合部的“三合一”和“九小”场所的消防监督工作;要把消防宣传与治安宣传相结合,切实做到群防群治。三是要推进工作落实。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要同日常管理工作同部署、同检查,通过多定岗、定责、定人等多项措施切实提升派出所消防工作监督管理水平。 结合近期全市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开展情况,市长助理、市公安局局长权志高强调:一是要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当前形势下抓好派出所消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推动下,在市县公安机关、消防部门和基层派出所共同努力下,我市派出所消防工作稳步推进,特别是去年召开全市公安机关加强派出所消防工作文水现场推进会以来,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得到进一步发展,民警工作积极性进一步增强,执法监督效果进一步凸显,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与当前消防工作形势相比,我市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个别派出所消防执法主体意识还不明确、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开展仍不平衡、派出所民警消防业务水平还不熟练、派出所消防工作奖惩机制还不完善等现象还普遍存在。二是要认真履职,真正把消防监督管理落实到派出所日常工作中。当前正值夏季,全国夏季消防检查专项行动正在开展,消防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各县市局主要领导以及基层派出所所长,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牢固树立抓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就是抓根本,抓全局,抓长远的理念,切实加强组织发动、指导督查、监督执法和服务管理,切实发挥好公安派出所在基层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中的前沿阵地作用。三是要强化措施,切实提升派出所消防监督执法水平。各级公安部门主要领导要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到公安工作的整体之中,将消防工作与打击犯罪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评、同奖惩,定期听取汇报,提出工作对策;各级消防部门、治安管理部门要加强专业性培训,切实提高消防专兼职民警同志的专业能力,做到能发现火灾隐患,能提出合法的整改意见。对于违法消防安全的各种行为,要会用依法依规下发各类法律文书,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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