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全面实施“农民户均增收万元工程”

10.06.2014  19:00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切实深化改革和加快农民增收步伐,我市决定今明两年在全市范围内实施“农民户均增收万元工程”,努力促进全市农民持续增收,打造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先行区和示范区。 

    此工程在全市主要在进一步放大国家农村改革试验区的政策优势,紧紧围绕“两大任务”目标,到“十二五”末,努力实现“一超目标”(即2014年20万户农村常驻人口户均增加1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超过国家平均水平达到10500元以上,2015年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力争达到12500万元,年递增16%以上)。不断加大农村改革、政策扶持、科技驱动力度,不断优化农民收入的构成,使家庭经营收入、工资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分别占到50%、 10%。重点工程分别是:“一村一品、一县一业”开发建设工程;粮食高产创建工程;高效设施农业建设工程;规模健康养殖工程;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513”工程;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六个一”工程;品牌富农工程;农村劳动力转移及农民创业工程;扶贫开发工程和农民增收拓展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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