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借学习《意见》东风 促红十字事业再跃台阶

14.02.2016  19:39

 

 

      近日,大同市红十字会就如何开展学习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实施意见》,向市政府领导做了专题汇报,市委副书记、市长马彦平等领导均作出批示,尽快出台《大同市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实施办法》,以促进我市红十字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同时,市红十字会也以文件形式向各县区、各行业红十字会及理事单位下发了《大同市红十字会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同红[2016]10号)。《通知》要求,一是各有关单位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意见》出台的重要意义,结合我市实际,紧紧围绕当前红十字事业改革发展的时代特征和现实需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文件精神上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形成推动我省红十字事业发展的合力。二是要深刻领会《意见》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新时期红十字工作的新要求,尤其要把贯彻落实《意见》与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山西省红十字会条例》紧密结合起来,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制定今后一段时期大同市红十字事业发展的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改善易受损害群体状况,服务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三是要营造氛围,扎实抓好《意见》的学习宣传贯彻力度,充分利用各种渠道,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实效性强和有针对性、有声势、有特色的学习宣传活动,形成良好的宣传舆论氛围。四是各级红十字组织要切实加强对贯彻落实《意见》的组织领导,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紧密结合实际,理清工作思路,明确目标任务,研究制定学习贯彻《意见》的具体措施。

      与此同时,大同市红十字会已通过市各主流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全全社会开展学习宣传《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实施意见》。

 

    来源:大同市红十字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