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九次会议
10月28日,市人大常委会在市行政会议中心召开第十九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良平、副主任崔玉奇分别主持会议,副主任黄玲、朱家祥、何刚明,秘书长陈松林参加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江娅,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敏,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敏列席会议。
会议书面学习了《森林法》;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国家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示范市建设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财经预算工委《关于国家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示范市建设情况报告的初审意见》;听取了市中级法院《关于全市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关于全市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情况报告的初审意见》;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森林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关于《铜陵市制定地方法规条例》、《铜陵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年度立法计划编制办法》、《铜陵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咨询专家工作规定》3项制度草案的说明;书面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委督查报告。会议对上述报告和初审意见进行了分组审议,并集中听取了分组审议情况汇报。会议表决通过了《铜陵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年度立法计划编制办法》、《铜陵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咨询专家工作规定》2项制度草案。
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人选工委《关于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报告的初审意见》。会议对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进行了专题询问,对市政府《关于国家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示范市建设情况的报告》、《关于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和市中级法院《关于全市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
会议各项议程结束后,陈良平指出,要认真抓好全市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准确把握会议新论述、新要求、新规定,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精神上来;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及办事机构要联系自身工作,理清思路、重点、节奏,统筹考虑,抓好落实;要抓好运用,通过实践和探索,使具体制度、规定和要求落地生根,不断改进履职方式、完善工作机制、健全工作制度,在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等方面与时俱进、提高效能;要适时监督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并向市委报告,力争人大工作上新台阶。
陈良平强调,要抓好代表大会的筹备,总结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谋划好明年重点内容;要关注“十三五”规划制定,突出人大特点,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为编制规划提供更多更好的建设性建议意见,为“十三五”的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责任编辑: 夏红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