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八次主任会议

15.12.2014  19:02

  12月12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八次主任会议,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绍泽同志主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维健、李琦、单景南、陈礼勤、李奇,秘书长侯成新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各项议题的准备情况汇报,审议《南京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草案)》和2015年常委会会议议题安排(草案)以及对2015年市级财政预算草案初步审查和大会审议的工作方案(草案),讨论了关于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机构负责同志联系代表的意见(草案)。

 

  陈绍泽主任要求,各工作机构要克服时间紧、事项多、任务重的困难,继续精密筹划、精心准备、精细安排,确保第十四次常委会会议顺利召开。

  在讨论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草案)时,陈绍泽主任强调,工作报告是常委会就一年的履职情况向全市人民交出的答卷,务必求真务实、认真研究、仔细梳理,要广泛征求社会各界、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各工作机构以及“一府两院”和政府工作部门的意见,在此草案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会议原则上通过了工作报告(草案)。在2015年常委会议题安排上,陈绍泽主任指出,议题要体现十八届四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全市中心工作,遵循民生优先、发展优先、质量优先的原则,议题选择做到精、准、实,重分量、严质量;立法选项要做到“少而精”,坚持问题导向,不搞大而全,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难题急事,立足民生、服务发展、立法为民。

  陈绍泽主任说,本届人大以来,在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方面做了很多探索和创新,在完善预算审查监督法律制度建设、推进全口径预算审查监督、提高预算审查监督能力等方面取得了很大的突破,迈出坚实一步。但仍需要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拓展监督范围,创新工作方法,增强监督实效。特别是在实质性审查、常态化监督等方面,还需要进一步深化和推进。要严格按照新《预算法》的要求,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进行预算审查批准的重要职责,维护预算的严肃性,形成长效机制,做到细致有力,真正代人民管好“钱袋子”。

  会议还讨论了关于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机构负责同志联系代表的意见(草案),同意在原办法的基础上,结合当前工作实际进行合理修改。

  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各工作机构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责任编辑: 夏红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