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国家宪法日座谈会

05.12.2014  11:36

汪卫星副主任主持会议并讲话

  今年的12月4日是首个国家宪法日。当天下午,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国家宪法日座谈会,畅谈交流对宪法日的认识,以及今后如何更好地学习宪法、宣传宪法、贯彻宪法,推进法治黄山建设。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汪卫星主持会议。


  座谈会学习传达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关于国家宪法日的重要批示。

  座谈中,大家认为设立“国家宪法日”,彰显出中央依法治国的态度、决心和行动,标志着依法治国进入一个新的里程。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作为司法机关、执法机关,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责无旁贷,要在学法上更加全面深入,在执法上更加坚定自觉,在守法上更加严格自律,在用法上更加积极主动。要强化宪法宣传,让宪法步入百姓的日常生活;要带头遵守宪法,真正以法治的理念、法治的程序来履职行权、开展工作;要保障宪法实施,加强宪法法律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维护国家法制统一。
  市人大常委会驻会委员、副秘书长,市“两院”、司法局、依法治市领导组办公室和法制办负责或有关同志参加座谈。

责任编辑: 夏红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