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马市“五个明确”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管理工作

21.06.2016  13:13

        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侯马市出台专门文件规范党费收缴管理工作,进一步坚定党员理想信念,牢固树立党员意识,确保“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一是明确党费交纳的范围,特别是对预备党员、流动党员如何缴纳党费进行了明确。二是明确党费交纳的要求,党员应当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不得无故让人代交、无故拖延迟交、故意隐瞒少交。三是明确党费交纳的时间,要求党员应在每月的“党员集中活动日”现场交纳党费,党支部应在每月的15日上缴党(工)委党费,党(工)委应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5日向市委组织部上缴本季度党费。四是明确党费收缴的标准,对在职党员、离退休党员、个体经营户党员、农民党员、社区党员等不同领域不同群体党员,进一步明确了党费缴纳的基数和缴纳比例。五是明确了党费收缴管理的制度,严格落实“四标六簿一册”制度,健全收缴手续,做到收缴层次清晰、相互印证。严格落实专人专账管理制度,做到票据相符、账款相等。严格落实调阅、通报和反馈制度,分层逐级调阅,定期通报反馈。严格落实定期检查、报告和公示制度,广泛接受监督和审议。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工作中出现的党费交纳不主动、不及时、不足额等情况,严肃问责相关责任人。
        好多党员在参加“党员集中活动日”现场交纳党费后深有感触地说:“现场交纳党费,感觉既庄严又庄重,身份感和归属感更加强烈啦,时时处处都能感觉到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

      (靳能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