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举行首个国家宪法日座谈会
十八届四中全会将12月4日确定为国家宪法日。12月3日下午,我市举办首个国家宪法日座谈会,学习宪法知识、开展宪法教育,进一步树立依宪执政意识,推动各项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李林华主持,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贺书田出席并讲话。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九红,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张雁毅,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斌、李钧、李宝玉、李建平、杨志刚、张建平,市政协副主席胡长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何建成,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志虎等出席座谈会。
会上,陕西理工学院法学教授唐士梅对宪法的基本特征、地位、作用及内容作了全面系统的解读,市司法局就全市宪法和法律宣传工作及我市宣传纪念首个国家宪法日的十项活动作了汇报发言。
李林华主持会议时要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法治工作者要带头学习宪法,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增强法治观念,以上率下、带动示范。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学习宣传宪法,在全社会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良好氛围。牢固树立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严格依法办事,切实遵守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做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为推进依法治市、加快“三市”建设步伐奠定坚实基础。
贺书田讲话指出,要牢固树立宪法至上理念,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维护稳定的能力,努力形成办事依法、干事用法、解决问题找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确保各项工作始终受宪法的约束。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政策和法律各自的优势,形成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强大合力。要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维护公民基本权利,做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持续深入加强宪法宣传教育,努力让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成为全市公民的自觉行动。要全面推动宪法实施,切实维护宪法权威,充分发挥宪法在国家治理中的重要作用,以宪法凝聚社会共识,把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责任编辑: 张学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