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召开

05.01.2015  13:23

  2014年12月31日,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在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晓媛主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小梅、黄日强、曾龙昌、陈克、余建平、谢祖鹏及秘书长左树青出席;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于秀明,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宋智勇列席会议。
  大会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39人,实到31人,因事因病请假8人,符合法定人数。
  上午8时30分,大会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优化发展环境专题调研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2014年环保抚河行活动情况的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我市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提请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对关于办理市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重点督办代表建议情况报告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书面)、市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书面)、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对关于我市基层检察人才队伍建设情况报告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书面)、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免职议案。随后,会议进行了分组审议。
  下午4时45分,大会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会议表决通过了《抚州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对关于办理市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重点督办代表建议情况报告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对关于我市基层检察人才队伍建设情况报告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免职议案。
  王晓媛强调,全市各级人大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职工要把认真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全省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江西省委关于与时俱进创新发展人大工作的意见》,以及市委常委会的决策部署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市委关于人大工作的部署上来,切实增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准确把握推进地方民主法治建设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关注民生、积极作为,努力实现监督工作有新成效、任免决定有新突破、代表工作有新提升、自身建设上有新进步,不断推动全市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创新发展。

责任编辑: 冯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