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召开
昨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召开,受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兵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刘先义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姜新华、胡清芬、陈少杰、周秀华、张汉桥,秘书长熊才友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杨军,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廖天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古峰列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议程。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市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近年来,我市克难勇进,锐意进取,不断提升城市综合管理水平,着力创建整治亮丽、文明、有序的城市环境,措施实在,成效明显。在2014年全省城管检查考评中,我市获得全省综合得分第六名的历史好成绩,首次进入全省前八的先进行列,受到了省政府表彰。审议中,与会人员建议要继续加大城市管理工作的宣传教育力度,进一步强化依法管理城市理念,狠抓城市管理薄弱环节,大胆尝试城市管理与城市建设相结合的管理模式,使城市管理提前介入老城改造、新城开发,新建项目过程中,超前规划、超前管理,努力开创我市城市管理工作新局面。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实施情况的报告。一致认为,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实施农业技术推广法,不断健全农技推广体系,有力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建议要进一步加大《农业技术推广法》的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进一步理顺工作新机制,加强农技推广体系建设。要创新农业技术推广方式方法,进一步加大农业技术推广力度。要加大投入力度,进一步增加农技推广保障,全力促进我市生态农业持续健康发展。
会议还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同意将鄂州市2015年第一批棚户区改造项目委托代建资金纳入财政年度预算管理的决议(草案)、关于接受孙文东辞去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
会议以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上报告、决议和决定。
又讯(记者刘学文见习记者何晓青)当天下午,市人大常委会举行全体会议,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和《湖北省就业促进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并集中开展专题询问。
会上,7名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和1名市人大代表围绕我市促进就业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现场提问,市人社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市地税局、市残联等6家单位主要负责人问答了询问。整个专题询问中,询问人提问紧贴实际,有的放矢;应询人回答实事求是,简洁明了,双方积极互动,坦诚深入,气氛严肃认真。
会议认为,近年来,市政府高度重视就业促进工作,通过“促、推、带、扶、帮、保、稳、抓”等举措,认真落实国家政策,统筹推进城乡就业,城镇失业率低于目标控制数,争取的专基资金实现连年增长,全市就业形势总体是平衡的,成绩有目共睹。
会议要求,要充分认识促进就业工作的重要性,发挥政府在促进就业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全市各级政府在规划、决策、落实层面上要真正把促进就业放在民生工作的首位,不断优化就业工作各项政策配置,大力开拓就业途径,创新就业服务,建立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积极促进城乡劳动者实现充分就业,着力提高社会就业率,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人民群众生活幸福。
责任编辑: 刘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