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举行

20.10.2015  17:11

  9月28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蜀冈中西峰生态修复工程议案的说明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卫庆、孙永如、王玉新、王敏、何金发,秘书长林正玉参加会议。市委常委、副市长姚苏华,副市长闻道才、孔令俊,市政府党组成员刘亚军等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市政府关于全市公安派出所建设和工作情况的汇报,听取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委关于全市公安派出所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
  会议听取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为进一步推动食品安全法在我市的贯彻实施,今年8至9月份,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执法检查。检查表明,近年来,我市食品安全状况总体稳定,未发生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去年,全市食品安全工作在省食安办综合考核中名列第三;但对照法律的规定、上级的要求、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的差距。
  会议听取市政府关于蜀冈中西峰生态修复工程议案的说明,听取市人大常委会环资工委关于蜀冈中西峰生态修复工程的审查报告。蜀冈中西峰生态修复工程已通过市规委会审查批准,项目将于今年10月开工建设。
  会议听取市政府关于扬州城市南部快速通道建设情况的汇报。城市南部快速通道将东接江都、西连仪征,是实现沿江地区“一体两翼”有效连接的大通道,是最有效、最直接地疏解古城区、老城区交通压力的一项重大交通基础工程。今年11月份开工建设先导段,预计整个工程将于2018年6月前建成通车。
会议听取关于《扬州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草案)》起草情况的说明。《扬州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是我市行使地方立法权之后制定的第一部程序法,其意义非同寻常。
  会议听取市政府关于全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工作情况的汇报,听取市人大常委会民宗侨台外工委关于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会议听取市人大财经委关于《扬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市级预算审查监督的规定(草案)》起草情况的说明;听取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修订《扬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审议意见书>的实施办法》的说明。
  会议听取市安监局关于落实市人大常委会评议意见书、部分省人大代表履职情况的报告等。
  会议听取关于许可对市人大代表吕立新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的决定草案的说明。
  会议听取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和辞职事项的说明,听取被提请任命人员作拟任职发言。 责任编辑: 夏红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