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中院深入学习贯彻左世忠院长、李俊明书记 重要批示精神

21.09.2016  20:04

本网9月20日讯 (通讯员郝伟)日前,山西省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防控风险,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9月5日,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左世忠对该《意见》作出重要批示:“请各位院级领导传阅;忻州中院出台的55条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具体意见是个好的文件,体现了服务大局的工作主动性,希望全省各中院、省法院都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主动服务意识。按照省委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一个指引两手硬’的工作布局及要求,切实做好并强化我们的审判、执行工作,结合稳步推行司法体制试点工作,圆满完成全省法院的各项工作任务。”9月7日,忻州市委书记李俊明对该《意见》作出重要批示:“中院出台的《意见》很及时,突出‘一个指引两手硬’这个主题,结合忻州稳定增长、脱贫攻坚基本市情,提出一系列有力有效举措。希望中院按照部署,特别是按照左院长的重要指示精神抓紧抓实,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请建新同志组织加按语转发全市(内容可摘要)。请武德同志阅。”

      9月8日上午,中院迅速召开党组会议,及时传达学习左院长、李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并就有效贯彻落实重要批示精神进行研究部署。中院党组书记、代院长刘硕才指出,左院长、李书记的重要批示充分体现了省院、市委对法院工作服务大局、保障发展的明确要求,也凝聚着省院、市委对忻州两级法院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殷切希望,为我们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审判执行工作提供了强大精神动力。全市法院要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和积极进取的工作态度,进一步做好《意见》的宣传、落实、推进和完善工作,为“1661”发展战略顺利实施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和有力的司法保障。

      刘院长要求:一要把左院长、李书记重要批示精神立即传达到两级法院全体干警,认真学习,全面领会,抓紧落实。要尽快成立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统一思想,督促落实,夯实责任。二要迅速行动,不拖不等,立竿见影。各基层法院及中院各部门要结合实际,针对《意见》提出各自具体的贯彻落实措施,特别是要确保服务全市稳定增长、脱贫攻坚的执法办案细则落到实处,办好铁案、精品案、和谐案,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三要充分发挥职能,主动为大局服务,尽快出台配套的责任分解细则,由院领导带队,分组深入全市重点项目、重点企业、重点工程送法上门,调查研究,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四要针对《意见》提出的各项细则,总结回顾审判执行工作,选择典型案例进行剖析,从个案中找出共性,提炼好的经验做法,从而精准、有效地提供法律服务。五要结合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创新工作,开拓思路,建立健全、修改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和办案机制,进一步强化审判管理,推进司法公开,提升司法公信。六要把学习贯彻左院长、李书记书记重要批示精神与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结合起来,边工作、边学习、边总结,用理论指导实践,再由实践上升理论。特别是要全面加强队伍建设,通过司法公开的有效途径倒逼提高司法能力。牢记职责,不辱使命,依法为市委、市政府出谋献策,破解难题,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责任编辑:陈伟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2022年8月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法院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机关2022年8月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