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办、预工委召开修订《北京市预算监督条例》启动工作会

16.03.2016  11:31

 

  3月15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办、预工委召开修订《北京市预算监督条例》启动工作会。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市政府法制办、市财政局、发改委、国资委、审计局、人社局、地税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通报了关于修订《北京市预算监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工作方案。与会人员就修订《条例》过程中涉及本部门职能和工作的难点问题进行了初步交流。

  财经委主任委员王琪在讲话中指出,市人大常委会于1996年制定了《条例》,先后分别进行了三次修订。《条例》的制定和修订为规范我市人大预算监督,推进依法理财发挥了重要作用。此次修订,是贯彻落实《预算法》,进一步规范和深化我市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的必然要求。在具体修订过程中要注重把握三点要求:一是直面问题。要将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对一些重点、难点问题深入研究讨论,不回避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路径,在修订过程中有所体现。二是要有明确的工作目标。对上位法有明确规定、但还不够细化的,要科学有效地提出细化方案;对上位法没有明确要求、但也没有限制的,要大胆推进,将好的经验做法固定下来,将科学有效的监督程序设计出来,使人大预算监督上一个台阶。三是对于立法过程中形成的共识,但暂不易在法条中进行规范的,可以今后工作中继续推进,不断完善。希望各部门密切配合,为提高我市预算管理和预算监督水平共同努力,做出新的成绩。(朱浩鹏)

责任编辑: 李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