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四次会议
10月29日至30日,大理州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四次会议。州人大常委会主任袁爱光主持会议。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红卫、孙珍玲、孙明、寇铸勋、李超、朱建斌,秘书长李宗贤及州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
州人民政府副州长程云川、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普赵辉,州中级人民法院、州工信委、州农业局、州住建局各1位领导,不是州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州人大常委会机关副处以上领导,各县市人大常委会各1位副主任, 12名基层州第十三届人大代表列席会议。州工信委、州农业局、州住建局相关人员到会旁听。
在29日下午举行的第一次全体会议上,通过了会议议程,听取了州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工业强州战略情况的报告、州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实施工业强州战略情况的调查报告、州人民政府关于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的报告、州人大常委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关于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的调查报告、州人民政府关于发展高原特色生态农业情况的报告、州人大常委会农业工作委员会关于发展高原特色生态农业情况的调查报告,听取了州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全州人大常委会机关信访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书面)、大理环保世纪行组委会关于开展2014年大理环保世纪行活动情况的报告(书面),会议还听取了州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提请审议法律职务任命的议案、州人民检察院关于提请审议法律职务任命的议案。
30日上午会议分组审议了相关议题。
30日下午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会议通过了州人大常委会对《州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工业强州战略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州人大常委会对《州人民政府关于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州人大常委会对《州人民政府关于发展高原特色生态农业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会议还进行了人事任命。
在会议结束时的讲话中,袁爱光主任就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圆满完成好今年的各项工作任务、扎实抓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超前谋划好明年的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时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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