岢岚法官并案调解止纷争

13.12.2014  11:38

本网12月10日讯(记者 侯成丽 通讯员 郝伟 赵建峰)帮忙接电线,结果被电击中受伤。近日,岢岚县人民法院经过多方努力,成功化解了这起因义务帮工受害引发的缠诉缠访案件。

2012年6月23日,岢岚县某石料厂照明路线停电,在该石料厂挖石头的赵某找到陈某帮忙到变压器上接电线。在接电线过程中,陈某被电击伤。为此,陈某诉至岢岚县法院。一审判决赵某赔偿陈某各项费用350330.98元,陈某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发回重审。同时,石料厂将陈某以及与其有同居关系的石料厂承包人吕某诉至法院,请求给付石料厂租赁费84万元。

 

承办法官通过认真分析案情,决定将两案并案审理。最终,两个案件的各方当事人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了调解协议,石料厂一次性补偿陈某各项损失53万元,并放弃石料厂的承包费,日前案件已顺利执行。

责任编辑:侯成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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