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限期清理驻省会办事机构

29.06.2015  18:11

  山西省政府官网近日公布《山西省清理规范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实施方案》,要求在今年10月20日前基本完成清理规范工作。根据《方案》,山西将撤销县级政府设立的驻太原办事机构;撤销市、县两级政府职能部门设立的驻太原办事机构;市级政府驻太原办事机构,确因工作需要的,由市政府提出意见,经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审核,报省政府审批后可予保留。整合驻外省省会城市办事机构,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或者政府多个职能部门在外省同一城市分别派驻办事机构的,要实行整合,保留一个办事机构;在外省同一省区多个城市或者邻近省区多个城市派驻办事机构的,要实行整合,减至一个办事机构;市级政府及所辖县级政府在外省同一城市派驻办事机构的,改由县级政府选派人员在市级政府派驻的办事机构开展工作,不再保留县级政府派驻的办事机构;从事对口援助的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可予保留。

来源:山西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