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山西神池五连山风电场一期(48MW)工程项目建设用地的请示
25.06.2015 14:02
本文来源: 国土资源厅
忻政征土请字〔2015〕6号 签发人:武宪堂
省人民政府:
山西艾特科创风电有限责任公司经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山西艾特科创风电有限责任公司神池五连山48兆瓦风力发电项目核准的批复》(晋发改新能源发[2013]1811号)核准,投资4.7596亿元进行山西神池五连山风电场一期(48MW)工程项目建设,申请将神池县集体未利用地0.5公顷、国有林地1.247公顷,共计1.747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上述用地转用后,集体所有的0.5公顷土地申请如数征收,征收神池县东湖乡等2个乡镇段笏咀村等8个村土地,另使用国有土地1.247公顷,以上共计1.747公顷如数出让给山西艾特科创风电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山西神池五连山风电场一期(48MW)工程项目建设。
该项目用地符合《神池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和年度计划,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工程项目建设用地规模控制指标。征地补偿合法,被拟同意按《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如数使用土地。
妥否,请批复。
2015年2月10日
(联系人:崔志峰 联系电话:03508652593)
本文来源: 国土资源厅
25.06.2015 1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