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高院就案件公开发回重审征求社会各界建议

10.01.2015  15:18

    继2014年12月30日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首次推行民事案件发回重审公开化后,今天上午,该院专门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当事人代表,对案件发回重审公开化、透明化发表意见和建议。

    当事人代表山西恒昇地产有限公司郭晋兵认为:“发回重审公开化以后,我们可以更好地知道发回的原因,更好地维护我们的权益,欢迎省法院这项举措。

    省人大代表、祁县中学的闫生寿认为:“省法院让民事案件发回重审透明化、公开化,在全国开了先河,作出了尝试,希望省高院发回重审公开化、透明化,能尽快推进到中级法院。

    律师代表山西抱阳律师事务所的王军认为:“省法院发回重审方式的改革,对律师职业是多了一次评判,也便于律师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也有利于律师和当事人之间协调沟通。希望省高院能推行更多的司法改革措施,加强律师和法官的良性互动以及互相监督。

    省政协常委、省民革常委、佳镜律师事务所的郝建华认为:“省法院首次在裁定书上采取三公开的原则,公开发还理由、发还依据、发还方式,既有原被告提供的证据和答辩,也有原审查明的事实,还有二审的依据和当事人的答辩,采取这样的方式,增加了司法的透明度、公开度,有利于当事人服判息诉。同时希望省法院将此逐步推广到各中级法院,推进到刑事、行政等其他领域。

    对此,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段艾生说:“我们省法院党组对这项工作很重视,对整个社会的要求,人民的需求,我们会在最短的时间作出积极的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