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门禁系统谈判公告
山西中天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委托,对其所需机关门禁系统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兹邀请合格报价人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机关门禁系统竞争性谈判采购
二、项目编号:中天华采购招字2014-11-04号
三、招标内容:
1、
序号 | 物品名称 | 数量/单位 | 采购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1 | 停车场系统配置 | 1项 | 488583 | |
2 | 门禁系统配置 | 1项 | ||
3 | 安防系统配置 | 1项 | ||
4 | 监控系统配置 | 1项 | ||
5 | 总集成费 | 1项 |
注:本谈判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投标报价不能超出预算金额,否则作废标处理。
2、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交货时间:合同生效后30日内,完成所有工程的安装、调试和验收。
4、交货地点:山西省中级人民法院
四、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7、投标人必须取得国家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ITSS证书和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三级资质;
8、投标人必须具备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须携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6、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7、本公告第四条所需证件;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3套且属于合法有效的。)
六、谈判文件的发售
1、 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14年11月3日至11月7日(北京时间9:00-12:00,14:30-17:00,节假日除外)
2、谈判文件发售地点:太原市半坡东街8号二层202
3、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出不退)
4、联 系 人:薛女士 联系电话:0351-2021630 18135113857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 间:2014年11月10日下午14:30分
地 点:太原市半坡东街8号二层会议室
招 标 人: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51-6016300
代理机构:山西中天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薛女士 联系电话:0351-2021630 18135113857
监督部门:山西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 监督电话:0351-4123278
山西中天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2014年11月0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