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2014年度新建山西省重点实验室建设计划任务的通知
29.06.2015 13:38
本文来源: 科技厅
有关市科技局,省直有关单位,各依托单位:
根据《山西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晋科基发[2013]152号)的有关规定,省科技厅分别组织有关专家对2014年度立项建设的省重点实验室建设计划进行了可行性论证。在此基础上,经对各实验室修改完善后的建设计划任务书进行认真审核,决定批准各实验室(名单见附件)的建设计划任务。]
省重点实验室建设期为1年。在建设期间,各实验室应进一步凝练发展方向和目标,加强人员队伍和科研条件建设,建立健全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积极承担重大科研任务,努力成为我省组织高水平科学研究、聚集和培养优秀科技人才、开展学术交流、推动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基地和平台。建设计划完成后,省科技厅将组织专家对各实验室建设计划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验收,通过后正式予以授牌。
请各实验室主管部门和依托单位按照《山西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和建设计划任务书的要求,认真落实有关政策和建设经费,积极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大力支持实验室开展建设工作,保证按期完成建设计划任务。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
2015年6月26日
本文来源: 科技厅
29.06.2015 13:38
故
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