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软科学评审

25.03.2015  18:06

山西省软科学评审
业务类
1、《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国家科委令第19号)
2、《科技成果鉴定规程》(国科发成字[1995]048号)
1、列入国家和省、部科技计划内的软科学研究成果。
2、具备以下条件的科技计划外的重大软科学研究成果:具有重大 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科学价值,对促进科技、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推动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和管理现代化、规范化具有重要意义。
1、已完成合同的约定或者计划任务书规定任务,或者已完成开题报告、实施方案等提出的各项要求;
2、不存在科技成果完成单位或人员名次排序异议及成果权属等方面的争议;
3、技术资料齐全、真实,并能准确地反映该项研究成果的技术特征和总体性能;
1、软科学评审申请表(一式四份);
2、软科学评审材料。
评审申请----本单位审核----组织部门审核----组织评审单位审核----提交纸质材料----组织召开软科学评审会----提交《软科学评审证书》终稿及科技成果登记材料----颁发《软科学评审证书》并进行科技成果登记
申报材料审查合格后20个工作日内召开评审会议
不收费
1、组织评审单位不同意组织评审;
2、评审委员会评议未通过;
3、评审委员会通过评审意见,组织评审单位颁发评审证书。
省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发展计划与科技成果处)
太原市迎泽大街366号科技大楼720、701房间;030001
国家法定工作日全天办理
0351-4068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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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项可网上申报,申报地址 http://kjcgjd.sxinfo.net/kjcgjd/
  0351-4044947    4041507